细水雾系统是一种利用非常细的水雾的火灾保护系统,非常细小的雾滴通过冷却火羽,水蒸气隔氧及减弱辐射热来控火或灭火。细水雾灭火系统具有气体灭火和水灭火的双重优点,同时又最大化的降低了它们缺点,具有工程和安装成本低、对火灾反应速度快、灭火耗水量少、水渍损失低、对人体安全、不污染环境、灭火效能高、适用范围广等优点,可用来代替部分气体灭火系统和水喷淋系统,有着非常广阔的推广前景。
一、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范围及应用场所
1、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下列火灾实施灭火、抑火、控温、降尘作用:
(1)可燃液体(闪点不低于60℃)和可融化固体火灾;
(2)固体表面火灾;
(3)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火灾;
(4)计算机房、通信机房、控制室等火灾;
(5)图书馆、档案室、博物馆等火灾;
(6)配电室、电缆夹层、电缆隧道、柴油机发电机房、燃气轮机、燃油燃气锅炉房、直燃机房等;
(7)地铁中的变配电室、控制室和地铁列车的特殊部位;
(8)其它适用细水雾灭火系统进行灭火或控火的火灾。
2、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遇水发生强烈化学反应造成燃烧、爆炸物质的和水雾对保护对象造成严重破坏的火灾:
(1)有遇水即发生爆炸性或会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场所(如锂、钠、钾、钛、镁等金属或其它化合物);
(2)有低温液化气存在的场所(如石油液化气)。
二、细水雾系统分类
1、按系统工作压力高低可分为:
(1)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系统管网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45MPa;
(2)中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系统管网工作压力大于1.21Mpa,小于3.45MPa;
(3)低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系统管网工作压力小于1.21Mpa。
2、按系统供水方式可分为:
(1)瓶组式系统:由储气容器向储水容器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2)泵组式系统:采用泵组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3、按管道型式可分为:
(1)单管流系统:采用单一管道将压力水或水气混合的双相流体输送至喷头产生细水雾的灭火系统;
(2)双管流系统:采用双管道将水和气分别送至喷头进行混合并产生细水雾的灭火系统。